2013年2月21日 星期四

文化藝術學習資助計劃


  澳門文化局剛於龍年的最後一天,舉行擬於二零一三年推出的「文化藝術學習資助計劃」介紹會,提出將為澳門有志於攻讀表演藝術、視覺藝術、文化創意產業、文化遺產等四大類別的學士及碩士學位課程的人士,經過申請及審批後,可獲提供最高達十二萬澳門元的津貼。

  坊間對此計劃的意見不一,有贊同政府「收緊」批資及提高審批門檻,利於精英人才的培訓,而綁綑式要求受資助者在完成課程後,必須回饋澳門的相關專業,對受資助者學成發展有一定經濟保障。也有不同意見人士指此種「尖子式」的審批,會扼殺其他水平一般的學生,擔心資源最終會落入小數人士的手中。姑且勿論此計劃在經過細緻調整後的最終方案如何,然而參考兩極意見的重點,似乎日後手握批審資助的專業人士的眼光,更是教人注目。

  過往如要在海外攻讀藝術類課程,都可以嘗試向本澳多個政府部門或私人機構申請資助,惟各單位的審批程序和標準不一,完成課程的學生亦礙於個人或客觀條件等因素,能真正回饋澳門藝術發展的不多,致使資助成效一直存疑。現時本澳社會裡實有不少海外負笈歸來的人士,但礙於藝團發展主要資源仍是來自於政府,因此民間社團難以負擔支酬聘請全職人士,而政府部門(如澳門藝術學院、文化局等)可以吸納的人才數目亦有受制於政府的整體人員編制架構,所以眾多曾攻讀藝術專業的學生,都已流散在娛樂場、娛樂制作公司或從事與藝術毫不相干的領域,這也是藝團經常鬧「人才荒」的主因。

  是次文化局開宗明義的闡述審批要求,並引入競爭性的機制,應有利於集中資源培訓具潛質及有志於留澳發展的藝術專才。然而每年六百萬澳門元的公帑並非一個小數目,文化局有志要拋出這麼一個充滿挑戰的計劃,從長遠發展而言是值得支持的,那五十名將會獲得資助的學生,他們日後對澳門藝術發展的貢獻,不單是向外界證明澳門也存在藝術優異人才的事實,也是「文化藝術學習資助計劃」一張成積單,雖然此成積單將要三至四年後才得知成效,但可預期在計劃正式出台之前,文化局所要面對外界的壓力不少,究竟在受壓之下而成的最終計劃能否保存它的原貌,這將考驗文化局各領導在推動本澳藝術的決心了。

  文: 沓靖 | MCSPA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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