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綠衣人 | 澳門演藝評論協會會員
刊: 2011年1月27日 | 華僑報
二零一零年藝穗節由十一月七日開始至二十八日結束,在二十七天内共有三十一個表演節目及工作坊、五個座談會及最後一天的由大三巴牌坊至議事亭前地的大巡遊,能有這麽多節目,除了得到政府支持外,背後還有一班熱愛藝術、熱愛澳門的藝術工作者及義工默默耕耘。藝穗節已經踏入第十一年了,藝穗節可以為澳門城市或澳門人帶來什麼?
藝穗不應該是為了粉飾城市或吸引更多的遊客,藝穗更應是屬於在澳門生活的人。相對登上大雅之堂的國際音樂節或澳門藝術節,藝穗節是平民化的,表演内容比較接近民生,讓較少接觸藝術的人都能有機會去接觸不同的藝術。二零一零年藝穗與過往一樣,把節目安排在很多不同的地點演出,有塔石廣場,螺絲山公園,盧廉若公園、祐漢新邨休憩區、九澳水庫郊野公園、路環古廟、黑沙海灘、曉角實驗室、窮空間、牛房、青少年展藝館、一號藝術營地、紫羅蘭舞蹈團會址等。戶外演出共有二十個節目,其餘十二個表演及工作坊安排在不同的戶内進行。雖然不同的表演場地可以讓觀衆認識澳門更多的地方,但表演場地過於分散及不便,也是令觀衆群只集中某些人或缺乏觀衆的原因,如能把塔石廣場劃分為好幾個活動區分,例如小劇場區,舞蹈區,音樂區,講座區、多媒體藝術區、工作坊區及節目咨詢區等,並用隔音板分隔開,讓同一個時間可以有不同表演,這樣可以讓更多人集中在塔石廣場一起欣賞不同的藝術表演,也讓澳門市民了解更多不同的藝術表演,也是一種藝術欣賞的培養。而藝虛攤檔可安排在各藝術表演區外圍,從而為藝虛增加人氣,更可引發兩者的互動氣氛。將戶内表演集中在一個大衆公共空間,除可讓更多市民參與外,更可發揮藝穗精神,藝術不是在殿堂裏,而是在生活裏。藝穗不應只有「自己人」或年輕人觀看,也不應只是給藝團一個表演機會,而是讓人意識到美好的生活除了物質外,心靈上、精神上都需要滋養。
總結藝穗節的節目,表演團體主要分爲兩大部分,一部分為邀請外地的藝術團體或個人,有香港、臺灣、馬來西亞、美國、意大利、葡國、印度、東帝汶等,表演節目共有二十個,表演包括有街頭默劇、繪畫藝術、舞獅、劇場、木偶、音樂、多媒體劇場、行為藝術、舞蹈劇場等。另一部分則邀請澳門本土的藝術團體或個人,共有十一個,表演包括戲劇、音樂劇、舞蹈劇場、行為藝術、多媒體藝術等,另外一個為豬仔雕塑藝術裝置及一個貓相片攝影展。被邀請來澳表演的藝術團體或個人都有相當水準,尤其是表演者的那發自内在的表演能量和説話聲量的運用,很值得澳門藝團觀摩,這是澳門表演者仍需學習與磨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