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5日 星期四

遊走在評論與觀後感之間

  一般談及「劇場」的人物角色,常說的除了幕前演員,還有導演、編劇,另有一眾負責不同部份的幕後工作人員如燈光、佈景、化妝、服裝、舞台監督,更有行政工作人員、宣傳,甚至是清潔、茶水同事等等……。可是在今天藝術與商業此兩者密切的關係之中,如把觀眾和評論人都包含在劇場的角色內,相信沒有異議吧?只因演出永遠都需要觀眾,沒有觀眾欣賞的演出成不了一個歷程,要滿足表演者/藝團的生存需要,觀眾仍是擔當了重要的(經濟)支持角色;此外,通過觀眾和評論人對表演提出疑問、褒貶、意見,被討論的演出變得更具發展性,從精神層面來說,這也是對表演者/藝團努力的一份尊重。

  回看本地的劇場發展,不少本地藝團都樂於接收觀眾意見,而為了爭取一瞬即逝的機會(因為沒有多少藝團能確實年度的演出時間表,所以每一次的演出都有可能是最後一次!),透過現場派發問卷和邀請觀眾參與演後座談,是最為直截了當的。但樂於把真正的感受填寫在表格上,或能夠保持著欣賞演出後的熱情、願意留下參加演後座談的觀眾人數,佔整體(進入劇場)觀眾人數的比例卻是甚低。我不相信有人可以在看畢演出後,聲稱自己的情緒沒有被絲毫牽動,總相信那或許是未能即時反饋、又或者是觀眾都需要更多的時間消化罷了。因此撇除上述兩種(即時)渠道,藝團要獲知公眾對其演出的反應,稍後在其他公眾媒體接收觀眾的訊息,如在報章或互聯網上閱讀有關演出的意見,也是甚為寶貴的途徑。

  弔詭的是,當意見編撰成文,再在文章二字之前加上「評論」後,文內的好些個人觀感就突然變得不再「個人」,若不在當中滲入某些技術分析、引經據典、專業辭彙,就算作者是如何由衷地讀懂表演的涵意,或是因此而帶出更多討論,文章都被推到「觀後感」的框框裡,多被定性如網上博客的個人情感抒發。可是,無法惹人共鳴的藝文作品該如何處之? 是否無法解釋的情感衝擊便是虛幻失真?好些日子前曾聽到一席話,至今仍教我對觀演後的行文,遊走不定:「閱讀優秀的文字作品常會教人盪氣迴腸,但最能引起激動的,其實只不過是存在於讀者心底裡的情感被產生共鳴罷了。同一種情緒,分別由精於表達和不擅辭令的人再詮釋,是扭轉作品性質的重大關鍵。」

  : 沓靖 | MCSPA會員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