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8日 星期四

文責自負


  澳門劇場文化學會於上週日舉行「評論空間的現況、轉向與延伸」座談會,上午的研討便邀請時任和現任報刊的專版編輯、 藝評社團代表及劇場工作者,就「媒體上的澳門劇場評論」這議題,分享其角色經驗及意見,和與會者一起探討澳門的評論空間(更多的是針對戲劇活動及相關劇評)的現況。

  也許是座談會的題目涉及太多範疇,而且持有不同觀點與立場的嘉賓講者亦是暢所欲言,故此在短短的兩小時裡,竟然未能對整個議題進行全面性的討論,綜合嘉賓講者及與會者的意見後,勉強只能算是對澳門的藝評「現況」有比較清晰的了解,可是「轉向與延伸」的研討部份卻是略有不足, 實屬遺憾。

  回顧過去五年至今,現在要於本地發表藝評文章的空間其實已有倍數增長;尤記得當時除了每週的友報專版及本專欄外,根本難以再覓得其他渠道發表藝評。但隨著本澳藝術團體被不斷注入活力以、城市的急速變化促使更多關心澳門的人士願意發聲,加上博客(Blog)及臉書(Facebook)近年的日漸普及,更多對表演藝術的意見終於被發表了!

  平心而論,作者在互聯網上對藝文活動意見的即時性發佈,在某種意義上的確是比紙本發表更見優勢,它的時效性及直接意見傳遞,也是深受不少本地劇場工作者喜愛。然而紙本上的藝評發表是否因而不再被作者渴求? 筆者相信答案應是否定的。報章、雜誌或其他紙本刊物存有它嚴謹的編審制度,這也無可否認地是賦予被發表藝評的一種確定;作為面向讀者且負責任的編輯,被刊藝評的選定表示其作者的觀點、文章中所揭示的問題、或是它點出需要關心的現象是存在一定價值。相比互聯網上近似是留言板或是即時聊天室般的文字、那種純粹以個人角度而抒發的即時情緒,教人不難察覺紙本發表文章的作者,他/她們必須具有更多的責任感及使命感,不單對其自身撰寫的文章負責,更需要對閱讀其文章的編輯和讀者負責。

  有與會者認為探討評論空間的同時,本地的評論人先應持更開放的態度,不該過份地把藝術與社會及政治分割,由此使整體社會的討論風氣能透過藝術評論作為切入點;對此以藝術反映生活的兩者連繫,筆者深表認同之餘,同時卻擔心刻下的時機是否已經成熟? 在評論空間已經相對地被擴闊的今天,評論雖被發表了,欲要回應或進行討論的對象/讀者應從那裡被發現? /她們又可以透過何種渠道從而作出回應? 相關的討論和回應是否客觀及理性? 甚麼樣的角色能夠確保那些都是有意義的討論而非無病呻吟? 可是現在仍有不少欲試撰寫點評文章的人士,始終因為無法擺脫「文責自負」壓力,眾多獨特觀點只能流於朋友間的的漫話,隨著好友聚會的結束,討論也是到此為止。

  文: 沓靖 | MCSPA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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