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8日 星期四

謀事在人

  愛都酒店的保留或拆卸成為了本年澳門市民熱烈討論的話題,文化局原本為再利用這座已經空置多年的建築物,希望整合週邊設施,打造一片具多功能性的活動空間。未知是否部門間的溝通不足又或是立場各異,官方對愛都酒店的調性是全面清拆和改建新花園泳池為天幕泳池,但卻被參與諮詢會的市民及專業人士質疑部門無法提出具說服力的理據,由此衍生無數的陰謀論調,使得原意尚善的一次討論,墮入了輪迴式的贊成與反對聲中。就正當討論者不停地就這個「高級的下流之地」,是否因為要保留那幅巨型的馬彩克壁畫、因為新花園游泳池曾舉行武林大會等往事而決意保留時,又有多少人曾考究愛都酒店的歷史與文化價值,來作為支持他們諮詢意向的理據?

  要跟澳門的歷史扯上關係,源於愛都酒店是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在澳門開設的第一間娛樂場,內設賭檯及酒店娛樂設施,由於娛樂場的名字謂「新花園娛樂場」,所以旁邊的泳池也因而得名「新花園泳池」,此名字一直源用至今,而澳門早期就只有這麼一個市政泳池,所以也成為了澳門市民消暑的好去處,漸漸成為大家心目中的集體回憶,亦是在諮詢會中常有市民向政府提出質疑的重點,指政府未有盡力保留澳門值得珍藏的市民回憶,只會往金錢和盲目的社會設施擴展。

  筆者倒是傾向支持保留愛都酒店的原貌及改建內在空間的利用方式,要是以尋找活動和發展空間為理由要全面清拆和重建,沿岸地區不正是有多幅被閒置的土地未被利用嗎? 雖然愛都酒店的內部結構已有一定損毀,但政府部門由於發佈的專業數據不足,至今始終無法辨解為何不能保留外貌而重建內部,澳門的大西洋銀行總行大廈、中華總商會會址等的建成年份不是比愛都酒店更久嗎?為何它們又可以避開清拆一劫?雖然愛都酒店的前身有風月成份,然而事過境遷,美國、日本等先進城市又何嘗不是將過往作為軍事用途的倉庫改建為遊樂或社會設施? 以塔石廣場為中心的四邊,文化局局址、中央圖書館、歷史檔案室、兩側的五層高式民居、何東中葡小學等與愛都酒店早已構成一個在澳門市民心目中的獨特小區氛圍,雖然「玻璃屋」的豎立至今仍像刀刃插入心臟,但這似乎是市民可容納的底線吧? 也不排除因此而令愛都酒店的再利用方案如斯受到市民關注。澳門社會的荒謬性已幾乎讓市民感到麻木了,然而謀事在人,如果政府不希望再發生有可能千人圍坐立法會的情況,也許便得好好地考慮一切能夠平衡各方的方案。文化價值既要創造,也需要作出合適的保留,要是只為空間的創造而破壞了具價值的歷史遺產,佔地千畝的京城故蹟又何須保留至今?

  文: 沓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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