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9日 星期四

短評與觀後感


        究竟一篇可以描述演出內容、特點、表達觀者意見,甚至引起討論的藝術評論文章,最少應由多少字寫成? 藝評寫作應該設有字數的下限和上限嗎? 在藝評與觀後感之間,字數多寡又是否兩者的一種準則判斷?

        在互聯網尚未盛行之時,想要發表藝評必須要透過紙本刊登,因此版位對字數的控制,對於藝評人既是一種要求,也是一份挑戰。 在有限的字數內,作者需要精準地向讀者傳達演出的內容、訊息、點評的論點和理據,除非具有足夠的字數發表空間,否則根本難以允許作者有太多的議論發展,乃至某些純屬個人的情感表達。

        然而博客、臉書等網上空間已經使寫作人突破紙本規則(版位,編輯)的限制了! 現今在表演節目公演後,不難馬上從互聯網找到甚多的演後評價,意見發表從百多字到三千字不等的,可算是對演出產生了即時性的回應,卻因為時間的短促,除個別專業評論人能寫上甚具素質的點評外,其餘多屬個人觀後感想居多,而且所感均是大同小異,讀者雖然可人從中感受和了解演出為作者帶來的感動,卻是無法認識節目的細節及箇中亮點。要是從評論的功能性來看,這些觀後感似乎未能使閱讀人士能產生討論的足夠動力,充其量只是使普遍的認同感比例增加而已。

        那麼是否字數“足夠”的觀後感便可以成為藝評? 筆者相信這是一種在坊間流傳的誤解,以為短篇便是觀後感,字數過千的方是藝評。其實藝評的標準並沒有以字數作為限制,只要是有觀點、有立場、言之有物的點評,不論字數多少皆可稱為藝評吧? 甚至從文字創作的觀點來看,越是簡言精僻的藝評文章,越是顯見作者的寫作能力呢。

        文題對“觀後感”及“藝評”兩者之間,並無意欲對之提出煲貶或挑起爭端之意,卻因筆者從參加多場學生藝評推廣講座中,獲悉不少同學對坊間流行的即時短評與觀後感之間的判斷甚是疑惑,也許這是受到中文寫作的教學規範以致未能突破字數框框的憂慮。筆者希望借此一角略表拙見,也期待同學們在今屆澳門藝術節的觀演後能踴躍發表評論文章,推動本澳的藝評寫作之風。

  文:  沓靖 | MCSPA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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