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9日 星期四

無奈的飛鳥

  超級英雄如何回歸平淡尋常生活?怎樣在紛擾的都市中警惡懲奸?電影《飛鳥俠》(原名:Birdman)的宣傳預告片完全取下了觀眾的心事,若是懷著觀賞超級英雄電影的心情,準備窺探他們背後鮮為人知的佚事時,便正中文宣的設局了。就在觀眾正在加緊趕快轉換心情去嘗試了解故事的訊息時,豈料《飛鳥俠》的英雄氣息背後,內容竟然是一齣細訴明星、演員,探討認同與自我價值的故事,導演的敘事方式甚至教人難以判斷,究竟主角是否真是身懷異能的超級英雄?又或者他確實只是一個沉溺於光輝過去的電影明星?

  《飛鳥俠》的故事講述曾經飾演「鳥人」一角而於數十年前紅極一時的電影主角明星雷根,現今已無人認識,為了證明自己的存在價值,主角傾盡家財改編瑞蒙卡佛的經典小說《當我們談論愛情時我們在談論甚麼》(What we talk about when we talk about love)成為舞台劇本,更要自編自導自演,一心想要在百老匯的舞台上重拾昔日光輝,可是面對筆風狠辣的劇評人塔比莎、剛離開戒毒所的女兒珊姆、屈服於現實社會的演員麥可,雷根不斷被重重困難包圍,在將預期預演後的一敗塗地,了無生趣的雷根在飛鳥俠的教唆下,決意讓所有人重見他的雄風,並將道具槍換成真槍踏上舞台演出去⋯⋯

  影視明星與劇場演員的分別是甚麼?編劇在《飛鳥俠》中不止一次地將這個問題、而且附帶有主觀答案將之拋給觀眾——明星是娛樂大眾的消費品、演員是呈現藝術價值的專業人士。透過麥可和塔比莎的台詞,舞台劇演員的專業性在劇場內原來並不被重視,演員忘我演出的專業態度反而是逃避現實眼光的最佳出口,劇評人對電影出身的雷根有刻板印象,亦是毫不掩飾地反映普羅大眾對電影和舞台劇「演員」的不同看待——前者是娛樂消費,後者是欣賞品評,觀眾不難從《飛鳥俠》裡感受到編劇要為賴以生計的藝術工作者/表演者抱不平,在周旋於藝術理念呈現與商業需求之間,演員在表演期間對自身身份的判定著實是糾結非常。

  在追求功利及崇尚即時回報的港澳社會裡,演員與藝員的定義已經越來越模糊。為了謀生,不少專業藝校畢生都跑到電視台拍劇集和當節目主持,待增加了曝光率和取得一定的知名度後,方再重返舞台,甚有「衣錦還鄉」的味道,但是未能在自己的專業範疇打出名堂,反倒要靠嘩眾取寵的電視機吸引觀眾,身處其中想必百感交集。觀眾在觀看《飛鳥俠》的過程中,不妨順著導演刻意採用旁觀者的第三身視角,以剪接技巧構成的「一鏡到底」下,情境仿如走在角色的背後和身旁,擬真地活生生地站在角色左右,看著他們在「生活」裡的一舉一動,有趣之餘,藝術工作者/表演者背後的無奈及無力感盡是不言而喻。

  文: 沓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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