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2日 星期四

依舊我城

  《我城故事》的藝術定位是讓筆者糾結的,作為音樂劇的演出,《我》並不是一次合格的演出──舞台幕後現場樂隊的位置讓聲音偏向從台右方傳遞至觀眾席、各演員的米高峰音量平衡不一、音樂與人聲(或歌聲)共演的時候予人不協調的感覺、多位填詞人譜寫的歌詞令故事的表達力量下降,演員的演唱能力更是不敢恭維。導演葉嘉文在《我》的調度同是教人詫異,除了阿德(梁奮佳飾)在第一場能較為成功地呈現角色的孤寂感外,往後下來因為過多的其他角色似有還無地道(唱)出他(她)們的故事,讓觀眾無法抓緊故事的重心,雖然說書人在下半場有較多的說白,卻是為時已晚,觀眾難以在上半場的氛圍裡構建阿德的背景,唯有直白地接受一個工人暗戀非法入境者的戀愛故事,而愛情故事又真的能有效地傳達編劇「摒棄、被摒棄」的深意嗎?

  卓劇場的演出風格一向教人悅目,因為葉氏兄妹的參與,今年的《我》再沒有慣性地使用多個澳門的地區故事集合成一的公式,可見編、導均有意吸引觀眾的注意力聚焦在阿德上,但歌、舞的配搭讓事件變得零散,阿德數十年來留守於廢物回收場的動機亦不明,單純的等候難以教人信服。由於故事的縱線不明,原是《我》的主角阿德好比幽靈般四處遊走,老編劇、回收場老闆、懷舊店少東的訊息未有因為阿德的襯托而呈現,反之亦沒有逐步將阿德的情感拋予觀眾。

  組成戲劇的四大元素雖沒有偏側的重心,卻反映各元素是同時重要的,因此觀眾的反應,包括理解、接受、回饋也需考慮。無論觀賞者是尋常市民或是評論人,創作團隊總不能一言堂地將所有單向的意念直接拋向觀眾席,這也是成功的戲劇作品總是能包含予人的反思、能帶出深度討論的亮點,否則更多的觀眾只能無限放大個人的主觀情感,單純以眼觀地提出點評才能釋除觀演後的疑慮。

  無論觀賞何種藝術類型演出,觀眾均要對自己負責,特別是對觀演後發表的感受負責。觀眾亦要有責任為感受的提出累積經驗,這不單是戲劇工作者需要因為專業的發展而必備,也是觀眾作為對演出的認同與不認同,提供對讀者和製作團隊的公平參考。透過接觸不同製作團隊演出同類型的作品,觀眾可以獲得更多進行客觀比較的參考以反饋製作團隊,而多年來觀演澳門音樂力量不懈地嘗試把澳門流行音樂結合戲劇創作,筆者無法對推動者的熱誠置否,但卻對《我》在經年後仍是原地踏步感到婉惜萬分。


  : 沓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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