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6日 星期四

《澳門舞團營運生態及發展策略研討會》後記(二)

  缺乏統一的發展方向,確實是當前澳門舞蹈發展的一大障礙。相對於民間舞團而言,擁有較多資源的澳門演藝學院舞蹈學校在受制於政府架構之下,蹤有偉大願景亦是難以拓展,現時更流於成為一所舞蹈職中學校,不斷地培育幼苗,又同時看著幼苗在現實的風雨中被壓毀;個別有舞蹈家帶領的舞團,憑藉個人的人脈和專業造詣,總能在界別裡保留一席位,但要為維持舞團的生存卻難以兼顧開展其他方面的培育工作;舞蹈流派的壁疊分明亦是澳門眾多舞團之間的鴻溝,「各家自掃門前雪」、「啞子吃黃蓮」的自憐心態讓彼此交流甚少⋯⋯與會者都點出了需要改變現狀、共同發展的願望,但究竟應該從何入手,似乎卻沒有一個共識。

  承接著資源共享的理念,現正流行「孵化中心」一類的藝術集結空間,是否可以成為其中一個讓澳門舞蹈得以發展的機會?澳門現時有透過政府或商界的支持,重新規劃工廠大廈或設施,透過低廉的租金來提供創作和工作空間予藝術家,一方面使藝術家擁有相對安定的創作環境,而藝術家的集結亦有助促進互相交流和合作以締造更多可能性。澳門並不缺少舞蹈家,但刻下的境況是舞蹈家必須要擁有一個社團才能較容易獲得資源(關於社團與影響力的關係,以致有可能在尋求資助上發生的種種現象,有機會將另篇再談),因此舞蹈家要組辦團體、策展活動等已經消磨了不少創作時間和心力,那又何來有空去思考提升作品的藝術含量?現屆澳門政府正是陸續收回閒置土地,用作興建公共及經濟型房屋以滿足市民大眾的訴求,何不考慮在上述地點建造綜合藝術培訓中心、或是將公共房屋的社區服務層撥出一部份空間,用作將離散於澳門各處的舞蹈家集合起來?屆時政府資源得以集中運作,更能使受眾的名額增加,相信也可見更容易創造出成果,對於講求績效的特區政府來說,雙贏的局面不是更好嗎?

  對於相對力量微薄的澳門舞蹈界別來說,「團結」可能是先讓界別自強起來的根本源頭。在琳瑯滿目的藝術社團名號下,冠有「總會」之名的團體往往卻並不代表它是界別內真正得到認受的代表,更多的只是反映它與政府擁有的歷史關係,然而隨著人文素質的不斷提高,獨大的領導再無法發揮影響力了,潛在的對抗反而正在默默地形成。既然個別團體再無法獲得絕大多數的界別人士繼續支持,為何不首先一步自發組成如「發展小組」等關注組織,透過取得業內代表的充分溝通和交流,將最終的共識化為可向政府表達訴求的力量,相信在取得資源以用於真正有利推動澳門舞蹈發展的項目上,會更具有說服力和認受性。

  文: 沓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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